要将生态理念落实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加工全过程,以最小的环境代价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是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内在要求。”,陕西省副省长庄长兴在今天(3月11日)下午主持召开的全省矿产资源开发“三保三治”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庄长兴指出,陕西省正式启动矿产开发保护五年行动计划。从今年起要严把新利矿业权准入关,对新立采矿权,除中省批准(核准)的大中型矿产开发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批采矿权。探矿权原则上也不再新批,从去年年底到2017年底,全省采石企业数减少50%,到2020年底,关中地区每个县只保留1—3家、陕北每个县保留3—5家、陕南每个县保留5—7家,必须完成。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卫华介绍,矿产及相关加工制造业占我省经济总量的比重始终在60%以上,但矿山企业总体呈现多、小、散的特点。省政府不久前印发《矿产资源开发保发展治粗放保安全治隐患保生态治污染行动计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明确提出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生态区域新设矿权,对已有矿权要限期退出或调整。
《计划》提出加快建立矿山环境动态监测提体系,矿山企业负有“边开采边治理”,“谁破坏、谁治理”的主体责任,还要沿河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以及土地复垦约金制度,并要求对不能按计划实施山地质环境恢复的矿山企业动用其保证金开展治理。
《计划》还提出要开展秦巴山区人为重金属污染治理,确保“一江清水供北京”,并实行联合执法,加大对秦岭、特别是秦岭北麓非法开采、建设的综合整治力度等。
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我省一些矿区水污染、气污染、土壤污染严重,固体废物成灾,环境风险突出,对此,省环保厅将安排今年第三季度在全省开展矿产企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将查处一批、关停一批、限期治理一批、公开曝光一批。